第54章 新军

明烬 · 微雨中 · 第54章 · 2947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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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一早,林凡就去了李自成的中军大帐。

他把刘宗敏到匠作区的事,一五一十说了。

没有添油加醋,也没有隐瞒自己的担忧。

李自成听完,沉默了很长时间。

然后他问了一句话。

“你打算怎么办?”

“炼更多的钢,造更多的炮。”林凡说,“还有,帮将军练一支新兵。人数不要多,五百人足矣。全部装备钢刀、钢甲,配备火炮和震天雷。独立成军,只听将军号令。”

李自成看着他,目光深沉。

过了很久,才缓缓开口。

“五百人。刀、甲、炮,全部用钢。你知道这要多少钢吗?”

“知道。所以我需要时间,需要人手,需要将军的全力支持。更重要的是,这支新军的人,必须从头练起。不能从现有各营抽调。”

“为何?”

“现有各营,各有山头。刘头领的人,顾先生的人,其他老弟兄的人……抽调谁,都会打破平衡,也会把各营的习气带进来。新军必须是一张白纸,从头画。”

李自成又沉默了很久。

然后,他说了一个字。

“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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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军的兵源,是李自成亲自挑选的。

不是从老营里抽,而是从那些拖家带口跟着队伍逃难的流民中,挑选十六岁以上的青壮。

这些人没有上过战场,没有杀过人,也没有沾染老营兵油子的习气。

他们就像一张白纸,可以画最新最好的图画。

林凡对这支新军倾注了全部的心血。

他亲自设计训练大纲。

每天天不亮,五百新兵就被哨子叫醒,在寒风中列队。

先是跑步——绕着山谷跑,跑到每个人都大汗淋漓,跑到有人呕吐,有人瘫倒。

瘫倒的人,被拖到一边。

第二天,继续跑。

体能训练之后,是队列训练。

向左转,向右转,齐步走,跑步走,立定。

这些在后世看来枯燥乏味的基础队列,在这个时代,是闻所未闻的东西。

新兵们不明白,为什么要花这么多时间练习“走路”。

林凡没有解释。

他只是站在队列前,一遍遍地喊口令。

谁做错了,就罚。

罚跑步,罚俯卧撑,罚在雪地里站军姿。

韩金虎看不懂:“林兄弟,这光练走路,有什么用?战场上,走路能杀敌?”

“能。”林凡说,“队列练好了,战场上就不会乱。不乱,就能活。”

除了队列,还有纪律。

林凡给新军定了十几条铁律——闻鼓必进,闻金必退。

进退有序,不得混乱。

战时不得喧哗,不得擅自离队。

不得无故抢掠百姓,不得私藏缴获。

违者,轻则军棍,重则斩首。

这些规矩,是李自成亲自核准的。

新兵们起初不适应。

他们都是活不下去的饥民,习惯了松散和自保。

但林凡不给他们适应的机会。

违反纪律的人,当天就会在全队面前受罚。

军棍打在屁股上,声声闷响,受罚的人咬紧牙关,冷汗涔涔。

所有人看着,没人敢吭声。

渐渐的,规矩变成了习惯。

习惯变成了本能。

队列和体能训练的同时,林凡开始给新军换装。

新造出来的钢刀,是新军专属。

刀身修长,弧度适中,刃口经过精心淬火,锋利而坚韧。

刀柄用硬木制成,缠着浸过桐油的麻绳,握在手里踏实有力。

每一把刀,刀身上都刻着一个细小的“闯”字,以及一个编号。

新兵们领到属于自己的刀时,眼睛里都发着光。

他们这辈子,没见过这么好的刀。

第二批装备是钢甲。

不是铁甲,是钢甲。

用林凡炼出的薄钢片,一片片锻打成型,再用皮条串联。

比传统铁甲轻,更比铁甲硬。

五十步外,能挡住官军制式弓箭的直射。

钢甲的数量不够五百套,林凡只打造出了一百二十套。

他把这一百二十套钢甲,分给了训练中最优秀、最刻苦的一百二十人。

这一百二十人,编为三个“钢甲队”,是新军的尖刀。

拿到钢甲的那一天,一个叫张鼐的年轻士兵,抱着甲胄哭了。

他今年十八岁,原是陕西米脂县的佃户,父母都饿死了,他跟着逃难的队伍,稀里糊涂进了新军。

“林师傅……”他抹着眼泪,声音哽咽,“我爹娘要是知道,我能穿上这样的甲,死也瞑目了。”

林凡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好好练。活着。以后,你会穿上更好的甲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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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军的训练,还有一项其他各营都没有的内容——火炮。

林凡从工匠中挑选了一些脑子灵光、胆大心细的年轻人,组成了新军的第一支“炮队”。

炮队编制五十人,每十人一个小队,共配备五门钢炮——两门实心弹炮,三门散弹炮。

炮手们要学的,不仅仅是点火放炮。

他们要学会测距,学会观风,学会根据目标远近调整炮口仰角和装药量。

没有现代的测距仪器,林凡教他们用土法子——竖起一根已知高度的标杆,通过标杆在炮口的视线夹角,估算距离。

这法子不精确,但经过反复练习,能在两三百步内,把误差控制在一二十步。

对于滑膛炮来说,这已经足够了。

炮手们还要学会保养火炮——使用一定次数后,要用蘸水的羊毛刷清理炮膛,再擦干,涂油。

火药和引信要防潮。

每一道工序,林凡都亲自示范,亲自考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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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夕。

山谷里燃起了篝火。

这一年,死了很多人。

田二狗,还有更多叫不出名字的弟兄。

但大部分人活下来了。

从芦保岭到宁乡,再从宁乡到子午岭,辗转千里,在官军的围追堵截中,在饥荒和瘟疫的双重夹击下,活下来了。

活着,就是最大的胜利。

林凡坐在篝火旁,手里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。

这是他来这个时代后,吃到的第一顿肉。

汤里没有多少佐料,只有盐和几片切开的蒜,但那股浓郁的肉香,几乎让他掉下泪来。

韩金虎蹲在他旁边,大口啃着一块羊骨头,啃得满脸是油。

“林兄弟,你说,明年咱们能打下个县城吗?”

“打下县城干什么?”

“住啊。”韩金虎理所当然地说,“这山谷里,夏天还好,冬天太冷了。县城里有房子,有热炕,有……”

他忽然停住了。

他想起了田二狗。

田二狗活着的时候,也总念叨着想住有热炕的房子。

林凡没有说话。他望着篝火,火光在他的眼睛里跳动。

“韩大哥,咱们迟早会打下县城的。不止县城,还有州城,府城,省城。”他顿了顿,“但打下城,不是为了让咱们住。是为了让那些像二狗一样的人,不用再住窝棚,不用再啃树皮,不用再……吃人。”

韩金虎沉默了。周围听到这句话的士卒,也都沉默了。

篝火噼啪作响,火星飞向夜空,和漫天的星斗融在一起。

远处,李自成站在中军帐前,望着山谷里星星点点的篝火,听着隐约传来的、新兵们拉歌的声音。

那些歌,是林凡教他们的。

调子古怪,词也直白,但唱起来,让人心里踏实。

“将军,林师傅这新军,练得确实不错。”顾君恩站在他身后,轻声道,“队列严整,纪律分明。假以时日,必成劲旅。”

李自成点了点头,没有说话。

“只是……”顾君恩欲言又止。

“只是什么?”

“只是,这支新军,只听将军号令,只听林师傅指挥。刘头领那边,怕是会有想法。”

李自成看了他一眼。

目光平静,却让顾君恩心里一凛。

“君恩,我问你。刘宗敏跟我,是为了什么?”

顾君恩斟酌着词句:“刘头领是将军的老弟兄,从起事初期一路跟过来,自然是……忠心耿耿。”

“忠心耿耿。”李自成重复着这四个字,嘴角微微上扬,看不出是笑还是别的什么,“我信他忠心。但他的忠心,是对我,还是对我这个‘闯将’的位置?”

顾君恩不敢回答了。

李自成也没有追问。他望着山谷里的篝火,声音不高,却字字清晰。

“君恩,你记住。这世道,什么都不如自己手里的刀可靠。刘宗敏手里的刀,是他自己的。林凡手里的刀,是替我打造的。这就是区别。”

顾君恩心中一凛,躬身道:“属下明白。”

远处,新兵们的歌声隐约传来。

调子生硬,词也直白,但几百条嗓子一起吼出来,竟有一种让人热血沸腾的力量。

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……”

那是林凡教他们的。

一首来自两千多年前的战歌。

在这崇祯二年的除夕夜,在这片被大雪封闭的荒山野岭里,一群穿着钢甲、拿着钢刀的年轻人,用他们粗粝的、未经训练的嗓子,吼出了这首古老的战歌。

歌声在山谷中回荡,惊起了栖息在松林里的寒鸦。

寒鸦在夜空中盘旋,发出凄凉的鸣叫。

然后,飞向远方。